“以貌取果”怎能是消费者的错?

作者:杨根生2007-03-2117:01:38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我的时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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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笔者相信,这些来自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专家所发出这样的善意“提醒”,无非是避重就轻,嫁祸百姓,借以掩饰自身监管不力所造成的后果。如果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能够从水果的产、供、销各个环节严格把关,切实从源头上 杜绝“毒”水果流入市场,还消费者一个安全、洁净的消费环境,还用得着你来“提醒”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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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3月21日《信息时报》报道,广州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和中国食品网曝光了人们常吃的12种“毒”水果,“毒”水果多是超范围、超剂量使用化学药剂,严重威胁人们健康。专家提醒,商家投顾客所好才炮制毒果,因此市民应不要“以貌取果”,杜绝作假造毒行为。
按照专家的“提醒”进行推理,消费者才真正是“毒”水果出笼的“罪魁祸首”,才让不法商贩钻了炮制毒果的“空子”。谁都不怪,都怪消费者,谁让我们大家平时就养成了喜欢挑个大、色鲜、味美水果的坏“毛病”呢?
看来有必要提醒大家,今后再到集贸市场和超市里面选购柑橘、荔枝、苹果、梨、葡萄、西瓜、香蕉、桃、桂圆、芒果、柿子以及大枣的时候,别再像找漂亮媳妇般的挑三拣四,而应专捡那些“形象”不好,味道不佳的歪瓜烂梨往篮子里装,这样的水果才让人吃着放心。
好端端的水果专家提醒不让吃,说是在生长过程中过量使用催长素、催红素、膨大素,或者存放中过量使用防腐剂,甚至出售中也使用着色剂、打蜡、漂白染色等,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。可笔者转念又想,你专家就敢保证歪瓜烂梨里面不含有任何毒素?再一点,消费者即使真的都不去“以貌取果”,难道就可以杜绝作假造毒行为?这样的“逻辑”鬼也不信!
消费者是上帝,商家投消费者所好,这本身没有什么过错;就像“以貌取人”那样,消费者就是喜欢“以貌取果”,这本身也没有什么过错。真正有过错的,应该是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部门。
笔者相信,这些来自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专家所发出这样的善意“提醒”,无非是避重就轻,嫁祸百姓,借以掩饰自身监管不力所造成的后果。如果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能够从水果的产、供、销各个环节严格把关,切实从源头上 杜绝“毒”水果流入市场,还消费者一个安全、洁净的消费环境,还用得着你来“提醒”吗?
新闻链接:http://news.163.com/07/0321/00/3A2NH3GH0001124J.html

本文作者:杨根生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链接地址:http://ygensheng.blogchina.com/25648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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